早就想要記錄一下工作上的心得
今天下午遇到的鳥事~剛好來開第一篇文章
合約這種東西真的是白紙黑字要寫清楚的
也不能怪別人說翻臉就翻臉
我還得好聲好氣的拜託請求
如果自己完全沒有破綻
那事情當然很好解決
問題就在當初的優惠方案都是空口說白話
再加上可能某人心情今天很不好
明明去年12月底還打電話確認過此優惠方案
今天再次詢問 說不認帳就不認帳
沒辦法~配合這邊的辦事效率...
只能說不管結果如何!白紙黑字以後都要寫清楚來...
希望目前能提出的有力證據 能少付一點該死的管理費
小女子本人還得去陪笑臉~
老話一句:
老闆永遠沒有錯!
就算老闆真的犯錯
也是我們不夠優秀 才會讓老闆犯錯
呵呵~~請到我真好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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